释义 |
银行贷款抵押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 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和荒滩等荒地的使用权; 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如银行认定的林权、活禽家畜等。 银行贷款需要的材料如下: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证和户籍; 2、婚姻状况证明,需要提供未婚证明的未婚人,需要出具法院民事调解文件或者离婚证书(表明离婚后未再婚)的离婚者; 3、必须向已婚人士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和结婚证; 4、借款人的收入证明(连续六个月工资收入证明或者地方纳税证明); 5、申请抵押贷款的,必须提供抵押权利的证明,贷款金额和贷款期间利息的总和不得超过抵押物的评估价值的一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六条 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