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主观:          追逐竞驶情节是属于犯罪的行为,不会给予 治安管理处罚 ,而是按 危险驾驶罪 给予刑事处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一个月到六个月 拘役 ,并处 罚金 :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醉酒驾驶 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