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职了公积金提取方法: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2、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离职人员在提取公积金的时候需要提供: 1、《住房公积金提取审批表》; 2、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 3、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由缴存单位出具或提供失业、下岗证)。 提取注意事项: 1、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2、在符合提取条件的情况下,已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办理销户提取,需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进行住房公积金的办理,单位所在的地区不同,规定也有所不一样,根据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流程,提取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住房公积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