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抑郁症可不可以解除合同 |
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但是不影响工作的,用人单位无权以此解除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患有抑郁症无法继续工作的,劳动者享受的医疗期结束后,仍然无法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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