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险商业险赔偿范围 |
释义 | 车险商业险的赔偿范围主要为碰撞、倾覆;火灾、爆炸;外界物体倒塌、空中运行物体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导致保险车辆损失的。 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 1、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交通事故发生后对第三方的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等; 2、第三者责任险包括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毁,依法应该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 3、车辆损失险包括被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车辆商业险赔偿范围需根据其购买的险种决定。一般情况下,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若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 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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