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
释义 | 法院调解书的内容包括以下三项: 一是诉讼请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的,调解书中也应当列明。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当写明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 二是案件事实。即当事人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双方争执的问题。 三是调解结果。即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 一、合同纠纷被告可以不开庭调解吗? 合同纠纷开庭前被告可以找法官申请调解。被告表示出调解意思的,法官应当告知原告,原告同意的,如果双方达成协议,法院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规定,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欠钱调解书强制执行期限是多久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是二年。从判决书或者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到期之日起开始计算 超过履行期限二年没有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法院不再受理强制执行申请。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调解书的内容: 一是诉讼请求。即原告向被告提出的实体权利请求。如果被告向原告提出反诉的,调解书中也应当列明。有第三人参加诉讼的,还应当写明第三人的主张和理由。 二是案件事实。即当事人之间有关民事权利义务争议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和双方争执的问题。 三是调解结果。即当事人在审判人员的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的内容,其中包括诉讼费用的负担。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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