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一、菏泽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法律依据是什么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 第十五条执业药师变更执业单位、执业范围等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注册手续。 《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第十一条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监局负责执业药师注册的政策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工作。 二、菏泽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受理条件 (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2)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 (4)经执业单位同意; 三、菏泽市执业药师变更注册办理流程 1、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补证材料通知书》;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 2、审查决定,符合法定要求的,准予许可,打印证书;不符合法定要求的,不予许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