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更改孩子姓氏所需的手续和资料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了公民变更姓名的办理程序和所需材料,包括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提供身份证明、工作单位或学校同意证明、父母同意书等。此外,还需要提供过去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和民族工作部门的证明。未满18岁的人由本人或父母申请,18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申请。 法律分析 1、申请人填写变更申请表、提供书面申请; 2、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 4、父母同意更改的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5、公安部门出具的申请人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的依据; 6、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拓展延伸 更改孩子姓氏的法律程序和文件要求 更改孩子姓氏的法律程序和文件要求通常涉及以下步骤和材料。首先,您需要向当地民政部门或相关机构提交申请表格,填写孩子的个人信息、原姓氏和拟更改的姓氏。其次,您可能需要提供证明文件,例如出生证明、父母的身份证明以及结婚证书(如果适用)。此外,一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例如离婚证书或监护权判决书。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耐心等待审批过程。一旦获得批准,您可能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并领取更改后的孩子姓氏的证明文件。请注意,具体的程序和文件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的信息。 结语 更改孩子姓氏的法律程序和文件要求通常涉及填写申请表格、提供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或居(村)委或在读学校同意证明、父母同意书面报告、出生证、父母结(离)婚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姓名变更依据、地市级民族工作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未满十八周岁的人由本人或父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周岁以上的人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具体程序和文件要求可能因地区而异,请咨询当地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监护人。 依据本条第一款规定指定监护人前,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处于无人保护状态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者民政部门担任临时监护人。 监护人被指定后,不得擅自变更;擅自变更的,不免除被指定的监护人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收养 第三节 收养关系的解除 第一千一百一十七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是,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三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五十二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在被宣告死亡期间,其子女被他人依法收养的,在死亡宣告被撤销后,不得以未经本人同意为由主张收养行为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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