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属于保险合同,合同双方应当依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对于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情况,需要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分析。在此情况下,保险公司可能认为投保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符合保险公司的要求,而造成了拒赔。因此,是否需要提供门急诊病历应当依据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 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一切情况。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对合同的财产性条款约定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条 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当诚实、信用、公平。 3.《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责任法》第八条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如实告知患者或者患者家属有关医疗行为的风险、治疗方案、预后、护理等重要信息。 4.《中华人民共和国门急诊医疗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门诊患者、就诊人应当如实告知有关病情、病史、过敏史等情况。 5.《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要求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提供必要的证明、资料,对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惩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