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属于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