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公积金停缴连续超过3个月时,是无法使用的。公积金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且满足银行公积金贷款要求的,就能申请贷款。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法律客观: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