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机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涉密信息系统按照涉密程度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机关、单位应当根据涉密信息系统存储、处理信息的最高密级,按照分类保护要求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防护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确保销毁的国家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国家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审批手续,并送交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销毁工作机构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机关、单位确因工作需要,自行销毁少量国家秘密载体的,应当使用符合国家保密标准的销毁设备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