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撰写合同附加条款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
释义 | 合同附加条款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否则无效。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第543条),变更内容约定不明确则视为未变更(第544条)。合同生效后,双方可协商补充未约定或不明确的内容(第510条),若无法达成补充协议,则按照合同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法律分析 合同上手写附加条款可以,但需要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后添加才有效。如果是合同一方当事人擅自添加条款,对方不知情的,该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拓展延伸 合同附加条款的重要事项和注意事项 在撰写合同附加条款时,需要注意以下重要事项和注意事项。首先,确保附加条款与合同的主要条款相一致,避免出现冲突或矛盾。其次,明确附加条款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日期和违约责任等。同时,要特别关注法律合规性,确保附加条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此外,还应注意使用明确、简明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或歧义的表达,以免引起争议。最后,建议在撰写附加条款前,与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咨询和审查,以确保条款的合理性和有效性。综上所述,撰写合同附加条款时需注意这些重要事项,以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结语 在合同编写过程中,附加条款的添加必须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否则该条款不具备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合同,但变更内容需明确约定。合同生效后,对于质量、价款、履行地点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内容,可通过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在撰写合同附加条款时,应注意与主要条款的一致性、明确具体内容、法律合规性、使用明确简明的语言,并在需要时寻求专业人士的咨询和审查,以确保合同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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