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房屋是指出租方为行政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这些单位实际占有、使用,并出租给满足条件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各类房屋。归国家所有的房产,也就是属于国家,包括由政府接管、国家经租、以及收购、新建以及由国有单位用自筹建设或购买的房产,国有房产分为三个模式,直管产、自管产、军产三种。其实国有产权房跟现在的公租房,事业单位的宿舍等一个性质,也就是租住房的形式,属于国家的,不是个人的,是国家的财产,可以使用,但没有最终的产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六十六条 国务院和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布国有资产状况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