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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行政拘留一定要去拘留所吗
释义
    行政拘留一定要去拘留所,具体如下:
    1、行政拘留一般情况下都是关在拘留所,拘留所所关押的犯人通常是违反了治安管理的人,是一种行政拘留,或者是司法拘留。而看守所更多的是一种刑事的拘留,也就是说触犯了刑事,需要被判处刑罚的人;
    2、行政拘留应当经过调查、决定以及执行三个主要程序。在调查程序中公安机关可以通过传唤、询问、检查以及扣押等手段调查清楚案件的事实。调查程序结束之后进入决定程序。决定程序中被处罚人有权陈述与申辩,公安机关不得因为该陈述与申辩而加重处罚。
    公安机关还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度符合要求的决定书。如果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则公安机关应当为将要被拘留的人举行听证。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被处罚人不服,而提请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时候,还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一条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人民警察应当向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出示工作证件,并填写处罚决定书。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有被侵害人的,并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前款规定的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被处罚人的姓名、违法行为、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公安机关名称,并由经办的人民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经办的人民警察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第一百零二条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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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7 19:5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