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高空坠物未伤人警察的处理: 1、对于无事故损失的高空抛物,尽快找到肇事人,指出其肇事行为及其危害,及可能面临的治安处罚,劝告其不要再犯。对无事故损失高空坠物的投诉,警察应及时到现场处理,记录相关情况,并对事情进行调查走访安抚,并予以回访。警察在接到高空坠物投诉或事件报案时,立即进行调查,迅速辨认抛物方向、楼层号码、位置,设法寻找违例者; 2、但是,警察没有找到高空抛物的人,而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又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根据情节而定,情节较轻的按照治安管理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2、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3、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发生了高空抛物,造成财产、人身伤害,物管公司也不是一点责任也没有,而是在一定条件下应当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因为物管公司有管理小区公共秩序或维护区域内秩序的责任。高空抛物是破坏小区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设法防止应是物管公司的职责之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