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未成年子女随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落户,可以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法》第四条规定,公民的户口所在地为其法律上的住所,公民享有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公民身份证件和证明的权利。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二条:未成年子女随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落户,可以由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法》第四条:公民的户口所在地为其法律上的住所,公民享有在其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公民身份证件和证明的权利。 总结:未成年子女随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落户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落户后可以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公民身份证件和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