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有权查看婚姻登记档案? |
释义 | 婚姻登记档案涉及到一个人的隐私权,婚姻当事人肯定不愿意自己的档案随随便便就被别人看到,那么哪些人可以查看婚姻登记档案呢?由法律界来告诉你: 婚姻当事人可以凭合法身份证件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登记机关可以利用本机关移交的婚姻登记档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可以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一、法律依据如何查询一个人是否已经结婚? 根据法律规定查一个人是否的结婚方法: 1、婚姻当事人持有合法身份证件,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本人的婚姻登记档案。婚姻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前往查阅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和安全部门为确认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持单位介绍信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持受理案件的法院出具的证明材料及本人有效证件可以查阅与诉讼有关的婚姻登记档案; 3、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要求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的,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在确认其利用目的合理的情况下,经主管领导审核,可以查阅。 二、在没有结婚证的情况下怎么样起诉离婚呢 没有登记结婚不需要起诉离婚。若在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应当到法院诉讼离婚。如果是结婚证丢失了或者没有在自己手里,可以到民政局婚姻登记档案保管部门查阅并复印婚姻登记档案,原告可持该复印件作为婚姻关系的证明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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