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六条     国家鼓励推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鼓励企业产品质量达到并且超过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     对产品质量管理先进和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