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
释义
法律主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为是各级地方的国家权力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同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法律客观: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七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届任期五年。
第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随便看
不是当事人可以起诉吗
公诉人是起诉当事人吗
什么情况下才有公诉人
公诉人是律师吗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民事诉讼是否有公诉人?
检察院阶段翻供后果
被告人当庭翻供的处置?
被告人在庭审时翻供怎么处理
案件到检察院翻供有什么后果?
刑事庭审中被告人当庭翻供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哪些
民事案件当事人包括哪些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哪些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是指哪些人?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哪些人?
民诉当事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当事人包括哪些
民事诉讼主体包括什么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
民事诉讼当事人如何确定?
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包括哪些?
territorial bay
territorial belt of waters
territorial boundaries
territorial boundary
territorial cession
territorial change
territorial civil jurisdiction
territorial claim
territorial clause
territorial control
territorial controversy
territorial court
Territorial Courts
territorial courts
territorial criminal jurisdiction
territorial difference
territorial dispute
territorial domain
territorial effectiveness
territorial effect of criminal law
territorial expansion
territorial extension
territorial guarantee
territorial gulf
territorial integrity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5/25 4: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