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出资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婚后还贷和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若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部分为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房屋登记在男方名下,婚前出资部分属于男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及其增值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若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婚前出资部分通常被视为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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