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复婚办理都需要哪些材料 |
释义 | 办理复婚应当准备以下材料: 1、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或村委会、居委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4、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 一、现役军人结婚登记要带什么 现役军人结婚登记需要带的证件有: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二、离婚女方带着小孩户口怎么办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三、复婚时是否还需要带离婚证 复婚时必须带着离婚证或离婚证明或者法院的离婚判决。登记机关会对离婚证做收回的处理。 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并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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