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肥二手房契税新政策 |
释义 | 一、合肥二手房交易税费 1、契税 新政规定正常的契税=成交价×3%,并由买方支付。但是,针对以下几种情况,契税执行一定优惠价,要给刚需或首改的你打个折: 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及以下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 家庭首次(及第二次)购买住房90平米以上住房的契税=成交价×1.5%(首次),成交价×2%(第二次)。 2、增值税 增值税由卖方交纳,其中针对购房时间满两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而对于购房时间不足两年的住房全额征收增值税:成交价×5.6%。至于购房满两年的认定标准,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即以上次房屋交易时契税完税证明上注明的填发日期为准。 3、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规定由卖方交纳:成交价×1%,但有一种情况可以免征,即,出售购买时间满5年的家庭唯一住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一点是,一些通过继承、赠与获得的房屋,本身是不征收个税的,但是,这类房屋再次转卖就给多了——通过继承、赠与取得的住宅和非住宅再次转卖,个人所得税按赠与、继承取得比例×(出售价-相关成本)×20%(注:相关成本为: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 打个比方,如果你全额继承你父母一套当年买成50万的房子,现在你要转卖出去,如果最终成交价格在150万,那么你就要缴纳(150-50)×20%=20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4、印花税 二手房交易需要缴纳印花税,由买卖双方各自交纳:成交价×5%。房屋产权证按件征收5元/件。不过,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印花税。 二、二手房交易税费 是指在二手房交易中,税务部门向买卖双方征收的各类税费,包括:增值税(原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三、二手房上市交易必须满足的条件 1、二手房房屋所有权已经得到有批准权的(一般是区县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出售; 2、二手房如果属于非居住用途的,还需与区县土地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缴土地出让金; 3、二手房如果仍用于居住的,虽不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要缴纳土地收益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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