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对于无性婚姻的效力如何规定?
释义
    无性婚姻在民法典中不属于无效婚姻,感情破裂可提离婚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无法产生法律约束力,财产处理应协议或法院判决。离婚诉讼可由法院调解,如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应准予离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不改、分居满二年等。失踪一方可提离婚诉讼,被判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无性婚姻属于无效婚姻吗
    民法典规定,无性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因无夫妻生活造成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性婚姻不属于无效婚姻,如果因无夫妻生活造成感情破裂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根据法律规定,无效的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财产处理应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权益。当事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并在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准予离婚。根据具体情形,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分居满二年等情形可导致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6/9 12:5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