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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安机关作出处罚决定,被处罚人应当自收到
释义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处罚决定书的十五日内交罚款。
    人民警察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况包括:被处罚人被处五十元以下罚款,且对罚款无异议的;被处罚人在当地没有固定住所,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作出罚款决定后,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被处罚人提出的。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做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第三十九条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人民警察一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人民警察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于做出决定后的二十四小时内将当场处罚决定书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交通警察应当于作出决定后的二日内报所属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在旅客列车、民航飞机、水上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在返回后的二十四小时内报所属公安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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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7/27 16: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