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彩礼是否可以退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一情形比较好理解。只要男女双方未至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即可满足该情形要求退还彩礼;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确未共同生活的认定,需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把握: (1)男女双方是否开始同居; (2)男女双方同居的时间; (3)男女双方同居期间,主要生活开支由谁承担; (4)女方是否怀孕或者生育小孩。 (5)未能共同生活的过错方。如果男女双方已经登记结婚,但是已经共同生活,男方一般不得要求女方返还彩礼;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为短暂,即便要返还彩礼,在一方举证证明彩礼已经消费完毕或者大部分已经使用的,那么彩礼也仍然比较难返还。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住所地村民委员会、镇民政办的困难证或者社区居委会的无业证明,来证明家庭及自身的生活困难。但是,在没有其他相关证据补强的情况下,当事人提交的这些证据不能证明自己生活困难,且这些证据也不能证明当事人婚前给付导致了其本人的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