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解除;债务相互抵销;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第五百五十八条 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     第五百五十九条 债权债务终止时,债权的从权利同时消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