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是什么? |
| 释义 | 法律分析:担保合同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担保合同签订的主体不适格,例如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 (2)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4)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例如债权人和债务人恶意串通,骗取担保人担保金额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5)担保合同担保的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从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六百八十二条 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三条 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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