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营租赁合同内容 |
释义 |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三)租赁用途;(四)租赁期限;(五)租金及交付方式;(六)房屋修缮责任;(七)转租的约定;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一、房屋纠纷具体有哪些类型 1、(1)租金支付纠纷; (2)房屋损坏赔偿纠纷; (3)人身或财物损害赔偿纠纷; (4)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权益赔偿纠纷; (5)转租纠纷; (6)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致使承租人不能对抗第三人的纠纷; (7)变更房屋用途纠纷; (8)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七百零六条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二、租期未满还能退押金吗 租期未满,押金一般不能退还。是否可以退还,应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以及是否存在违约等情形而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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