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一方死亡另一方可以直接将房产向外出售,具体情况如下: 1、如果还有其他继承人同时继承该房产的要想出售该房产应当征得其他继承人同意并且出卖款按比例分给其他继承人; 2、死者没有留下遗嘱的,配偶不是唯一的继承人,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子女和配偶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3、夫妻一方过世且留有遗嘱将房产遗赠他人的,健在的一方需要同受赠人进行协商,确定房间的具体归属,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4、夫妻一方过世但没有留下任何遗嘱的,健在的一方和已故一方的直系亲属作为顺序继承人,都有权利继承已故一方的房产,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办理继承公证后,继承人带有上所需要资料以及公证书原件,到房管局申办房产过户程序。 房产公证需要的材料清单如下: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综上所述,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