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是如何规定的 |
| 释义 | 商标注册申请的驳回的规定为,申请注册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局驳回注册申请,不进行公告。 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时,要发出《商标核驳通知书》,送达商标注册申请人。 一、商标复审成功率是多少? 这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最主要是需要看商标驳回是以什么理由。商标驳回的原因分为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驳回商标注册的绝对理由是禁止性规定。禁止性规定主要是指《商标法》关于禁止某些标志作为商标注册的规定,这些规定主要分布在《商标法》的以下条款中。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4、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这些规定,也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绝对理由”。驳回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与在先商标权利的冲突。所谓与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主要是指申请注册的商标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或已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这是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另一个因素,这个因素也称为驳回商标注册的“相对理由”。因此,所申请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违反商标注册的禁止性规定,是否同他人申请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是否同他人申请注册商标所核定的商品(或服务)为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服务),以及是否同他人的在先商标权利发生冲突,是该申请商标在实质审查中是否会被驳回的决定因素。如果是禁住理由,则一般不建议复审。如果是相对驳回,则要具体分析。 二、商标注册代理流程 一、注册准备;二、填写商标注册申请书的具体要求。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等有关文件,应当打字或印刷。对于手写的商标申请书件,商标局不予受理;三、申请注册;四、商标审查;五、驳回和驳回复审;六、初审公告。商标的审定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审查后,对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允许其注册的决定;七、注册公告;八、领取商标注册证。 三、注册一个商标需要的条件有哪些 注册一个商标需要的条件如下: 1、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需要申请人是我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商标注册,商标局会按照他的所属国与我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对等原则办理; 2、申请注册的商标需要符合下面的条件: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构成要素;必须具有显著性。意思就是容易识别,与他人商标不雷同;不能使用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标志。比如:国家名称、国旗、国徽等;如果属于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的,商标不能与他人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不得与已经被撤销的,或者注销不满1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注册一个商标首先要看你打算用什么名义,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以个人名义,请准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要与你申请的商标使用商品类似,且法人是你自己、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商标图样、商标申请书; 2、公司名义的话就准备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商标申请书。然后去北京的商标局大厅办理。 现在一般都是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书他们都会给你准备的,还会准备一份商标代理委托书给你签字盖章。同时也建议找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因为中间涉及不少相关的专业知识,如果你完全不懂商标注册的话是很麻烦的,而且自己去注册必须去北京的商标局才能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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