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合同中的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对企业隐形成本管理有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涉外合同中的财务管理制度通常包括合同款项的收付方式、结算周期、发票开具等,但并没有具体规定对企业隐形成本管理的要求。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合同的内容应当具体、明确,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取得的各种收入减除本法规定的各项成本、费用支出、损失以及其他有关税法规定的支出后的余额。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六条:会计报表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二条:企业应当计提所有应计但未计提的费用,包括职工薪酬、福利、折旧、摊销、应交税费等等。 总结:涉外合同中的财务管理制度没有直接规定对企业隐形成本的管理要求,但企业在财务管理中应当遵守相关税法、会计法规定,将所有应计但未计提的费用纳入财务报表中,并加强对隐形成本的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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