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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赠与别人的房子可以收回来吗
释义
    

法律主观:
    


    (一)房产赠与已过户。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二)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三)房产赠与未过户。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是可以将房产收回的。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如果赠与的财产是动产,那么直接交付就行,如果赠与的财产是房子之类的不动产,那么应当去相应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否则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父母赠与的房子不算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赠与的房屋如果是有合法产权的,是可以进行买卖交易的,但需要办理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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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2 2:59: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