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在约定夫妻财产制下,夫或妻有权将约定属于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而无需征得配偶的同意。据此,给予婚外情人的财物如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存在如借贷等关系,应属于赠与。该赠与行为因对方实际接受财物而完成,赠与人事后无权请求返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