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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怎么抵扣
释义
    

法律主观:
    


    住房公积金 有以下用途。 住房公积金的七大用途: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在农村 集体土地 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 住房贷款 的,职工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修建房被批准当月之前(含当月)的 公积金 金额,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修建房费用。 购房 、还贷。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商业贷款 购房可提取公积金用于首付; 商业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公积金(组合)贷款购房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 父母给儿女购房。未使用住房贷款购买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商业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 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购买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积金。 租房。用公积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补贴的经济租赁房房租; 用公积金支付市场租房房租。 纳入低保或特困范围的提取使用。职工被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围,职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期间以前的住房公积金金额; 销户提取全部余额。离、 退休 的;农业户籍职工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完全 丧失劳动能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 劳动关系 的; 领取 失业保险金 的;被判处 刑罚 、户口迁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集中封存户满2年或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满2年的;到所在市行政区域外工作并在当地建立和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销户提取全部公积金余额。 治疗重大疾病。
    

法律客观:
    


    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住房公积金一、退休人员取得原单位发放的过节费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取得单位发放离退休工资以外奖金补贴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723号)的规定:离退休人员除按规定领取离退休工资或养老金外,另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规定可以免税的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从原任职单位取得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应在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而单位在给退休人员发放过节费时应按上述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二、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金(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数额内,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另根据国税发〔1999〕178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数额较大,而且被解聘的人员可能在一段时间内没有固定收入,因此,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计算。三、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如何扣除住房公积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单位和个人超过上述规定比例和标准缴付的住房公积金,应将超过部分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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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11 15:2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