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这是可以的,但是前提是两个公司不是同类或近似类竞争的企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