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如果其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责任。需要进行赔偿的,可以从侵权人本人的财产中先行支付,不足的,由监护人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