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诉讼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