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男方可以起诉离婚,但必须是双方领有结婚证或者已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     一、什么是离婚限制性条件?     限制离婚的条件:     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四、夫妻感情未破裂。     二、解除婚姻关系诉讼不予受理的情形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