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呢? |
释义 | 劳动争议可向所在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申请流程包括提交申请书、仲裁受理、开庭审理、仲裁调解和仲裁裁决。仲裁庭应在45天内结束裁决,并制作仲裁书送达当事人。裁决书收到后,当事人可在15天内向法院起诉,否则裁决书生效。 法律分析 因为员工福利社保及拖欠工资问题引发的劳动争议均属于劳动仲裁范围,可以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具体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如下: 一、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4.申请仲裁的日期。 二、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开庭审理:仲裁庭应当于开庭的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自理,对被申请人可以做缺席裁决。 四、仲裁调解: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未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及时裁决。 五、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延长期限不超过十五日。仲裁庭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以上所述的劳动仲裁流程,当事人可以通过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部门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来解决员工福利社保及拖欠工资等劳动争议问题。仲裁委员会将在收到申请书后五日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在开庭审理阶段,仲裁庭将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日期和地点。仲裁庭会先行调解,希望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如果调解未成功,仲裁庭将及时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的期限为四十五日内,复杂情况下可延长至十五日。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二节 申请和受理 第二十九条 【仲裁申请的受理和不予受理】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八条 【制定仲裁规则及指导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仲裁工作进行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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