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注册商标申请如何审查 |
| 释义 | 一、注册商标申请的途径有哪些 1、自己到国家商标局办理商标注册事宜。 2、委托一家经验丰富的商标代理组织来向您提供商标代理服务。 二、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区别 注册商标是指经使用商标人按照法定手续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经过审核后准予核准注册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是未经过商标注册而在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商标。 三、注册商标申请如何审查 1、形式审查 经过形式审查,申请手续齐备并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商标局发给受理通知书。 申请手续不齐备或者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书件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申请手续基本齐备或者申请书件基本符合规定,但是需要补正的,商标局发商标注册申请补正通知书。申请人在限期内补正并交回商标局的,保留申请日期;未作补正或者超过期限补正的,商标局发不予受理通知书,予以退回,申请日期不予保留。 2、实质审查 商标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进入实质审查。经过实质审查,凡符合《商标法》有关规定的商标申请,商标局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 驳回申请的,发给申请人驳回通知书。 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可以修正的,发给审查意见书。申请人在限期内予以答复的,商标局继续审查。 对经审查后初步审定的商标,由中国商标局在《商标公告》上公告。 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对中国商标局初步审定的商标提出异议。 无异议或者经裁定异议不成立的,由中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在《商标公告》上予以公告;经裁定异议成立的,不予核准注册。 |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