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活动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群众活动的组织者,对于参与活动人的人身或者财产安全负有适当、合理的注意和保护义务。组织者是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者。受到侵害方为安全保障义务的权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