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工作证明必须要盖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要盖“鲜章”。     2、“鲜章”是指用印泥盖的代表专其单位和个人属的章,不是复印过后的章。     3、注意事项。     (1)开工作证明要注意必须的格式。     (2)开工作证明必须要盖“鲜章”也就是收入证明,复印是无效的。     (3)盖的章必须是单位的公章。而且必须是圆章。     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八条 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村(居)民委员会和各协调机构及非常设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应当凭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刻制证明和单位成立的批准文本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办理准刻手续的经办人员,需持刻制单位的委托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明;办理人名章准刻手续的,同时提供名章所刻人名的身份证明。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发准刻手续的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准刻证明;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