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审查、汇总和平衡各部门和单位的全面预算。他们还负责指导和检查编制和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和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预算和决算草案。其他职责不变。 法律分析 各个预算执行机构的具体职责:政府财政部门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全面预算进行审查、汇总、平衡,并对编制及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其他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编制本部门或本单位的预算和决算草案。其他职责待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二十六条各部门编制本部门预算、决算草案;组织和监督本部门预算的执行;定期向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报告预算的执行情况。各单位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按照国家规定上缴预算收入,安排预算支出,并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监督。
该内容由 路晓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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