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二婚办准生证需要带户口薄、身份证、结婚证。     如果在婚前一方有子女,那么申请准生证就应是申请第二个子女,需要以下材料和证明: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育证明;     4、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准生证办理流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