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列于下表:     等效声级LAeq dB     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70 55     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dB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夜间突发噪声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十条 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分别不同的功能区制定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国家声环境质量标准,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的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