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人的分类是怎么样的 |
释义 | 法人的分类有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以及特别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以及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属于非营利法人。 一、法律规定是民事行政法人还是营利法人 属于营利法人的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商业道德,维护交易安全,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如何理解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 《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这是对不正当竞争行为主体的规定。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主体有三类,即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需要指出的是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经营,依法具有从事经营活动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从事营利性活动并依法取得经营资格的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是指不具备法人资格,但依法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社会组织。 个人主要是指依法从事商品经营或服务的自然人,如个体工商户。 三、非企业法人的概念是什么 非企业法人是指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 非企业法人与企业法人最大的区别之处就是非企业法人从事活动的范围在生产经营活动之外且不以营利为目的。 非企业法人包括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基金会等非营利机构。机关法人是指从中央到地方的具备法人条件的各级各类国家机关。 机关法人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获得活动经费(预算拨款)。如各级政府机关、人民法院等。国家机关法人从组建完成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 事业单位法人是指依法设立,具备法人条件的,从事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科学技术等公益事业的社会组织。如学校、医院、科学院、文艺团体等。 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程序有两种情况: 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另一种是具备法人条件,但只有在经核准登记后,才具有法人资格。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 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原则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 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零二条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