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告诉的才处理的犯罪有哪些? |
释义 | 最高法院解释了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范围,包括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和侵占等犯罪。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案件,如果撤回告诉或未告诉,则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导致被害人死亡或虐待家庭成员重伤或死亡的情况,仍应依法追究犯罪人的责任。此外,如果被害人无法告诉,其近亲属和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并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以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 这几类犯罪,只有被害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刑法才予处理,他们没有告诉或者告诉后又撤回告诉的,司法机关不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已经追诉的,应当撤销案件。 但是,因侮辱、诽谤他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者因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引起被害人死亡或者虐待家庭成员造成重伤、死亡的,不属告诉才处理的范围,应当依法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 同时,因被害人人身受到限制、精神受到控制而不能告诉,致犯罪人逍遥法外,为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被害人的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了解刑法中涉及的犯罪类型及其处理方式 刑法涉及的犯罪类型及其处理方式是一个复杂而广泛的领域。根据刑法的规定,犯罪类型包括但不限于盗窃、抢劫、诈骗、故意伤害、贩卖毒品等。每种犯罪都有相应的法律条文进行规范,并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确定相应的处罚。处理方式包括刑事拘留、逮捕、起诉、审判等程序,最终根据法庭的判决,可能会有监禁、罚款、缓刑、社区服务等刑罚。此外,刑法还注重犯罪人的教育改造和社会再适应,通过监狱改造、缓刑考验等方式,帮助犯罪人重新融入社会。综上所述,了解刑法中涉及的犯罪类型及其处理方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自诉案件的受理范围已明确规定。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告诉的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等案件,才予以处理。然而,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国家利益或导致被害人死亡、家庭成员重伤、死亡的情况,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范围。此外,若被害人无法告诉,其近亲属、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告诉,以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了解刑法中的犯罪类型及处理方式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三条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足以伪造可进行交易的信用卡,或者足以使他人以信用卡持卡人名义进行交易,涉及信用卡一张以上不满五张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二款的规定,以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定罪处罚;涉及信用卡五张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数量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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