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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姑患有精神分裂症,在收监期间死亡了,怎么处理?
释义
    犯人在服刑期间因病死亡,监狱如果没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不予赔偿。监狱可以从人道主义的角度给予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家属一定的经济救济和殡葬费用。罪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杀或因自伤自残或因病拒绝治疗导致死亡的,属抗拒改造行为,监狱、看守所不予赔偿。拘留和服刑的区别是什么:1、拘留是强制措施。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最长15天,刑事拘留后一般是逮捕,进入刑事审判;2、服刑是审判后的刑罚,被判有期徒刑以上;3、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可以先行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五十五条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
    您好,请问员工入职时没有告诉自己患有精神疾病,入职半年后上班期间发作,公司能否辞退?
    法律分析:这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劳动者患有精神病并且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定条件,公司是可以辞退职工的。但是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则用人单位是不能以职工患有精神病为由将职工辞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工作期间把腰扭伤了,休息了二个月,单位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您好,员工在正常工作期间死亡,有些是由于公司管理失职造成的,请问怎么办
    员工死在公司的赔偿标准: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会得到工伤保险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员工死在公司的赔偿标准: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为工伤,会得到工伤保险赔偿。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在公司入保后死亡,保费如何去处理
    在公司入保后死亡,保费的处理是:保费由个人支付的,赔付归投保人指定的受益人的,由其受益人进行继承。保费由公司支付,赔付归公司的,由其公司进行继承。
    员工死亡当月在保,在申请工伤认定期间退保,还能支付工伤待遇吗?
    员工工伤死亡,在社保经办机构赔付后公司一般不需赔付。一般下列费用才需要由公司赔付:职工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而员工直接死亡的,一般不产生上述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该内容由 苑学宁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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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2 4:3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