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监视居住如何监管 |
释义 |
法律主观: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 监视居住 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逮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 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五)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 取保候审 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 保证金 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适用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决定和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
随便看 |
- 车险理赔存在哪些误区
- 开车出事故怎么理赔
- 不是被保险人驾车出险可以理赔吗
- 对方车险理赔不合理怎么办
- 别人开车保险赔吗
- 紧急避险交通事故中应当如何承担责任?
- 怎么承担紧急避险交通事故的责任
- 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 因紧急避险发生交通事故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 紧急避险导致交通事故承担什么责任呢
- 紧急避险引起交通事故,谁承担责任
- 紧急避险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
- 怎么承担紧急避险交通事故的责任
- 因紧急避险发生交通事故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 开车碰到人了,轻微碰撞,怎么办理
- 开车碰到人了,轻微碰撞,应该怎么处罚
- 开车碰到人了,轻微碰撞,如何处置?
- 开车碰到人了,轻微碰撞,如何处置
- 开车碰到人了,轻微碰撞,怎样处理?
- 开车碰到人了,轻微碰撞,应该怎么处罚?
- 开车撞人轻伤怎么处理
- 开车轻微碰人怎么赔偿
- 开车碰到人,轻微碰撞死亡,怎么处理
- 车被别人开走了怎么处理?
- 开车撞到东西不知道走了怎么办?
- traffic control rules
- traffic conveyed free
- traffic court
- traffic in
- traffic in arms and ammunition
- traffic in drugs
- traffic in human beings
- traffic injury
- traffic in narcotics
- traffic in persons
- traffic in pornography
- traffic in smuggled goods
- traffic in transit
- traffic in women
- trafficker
- trafficking
- trafficking in narcotics
- trafficking in porno publications
- traffic law
- traffic laws and regulations
- traffic light
- traffic lights
- traffic marking
- traffic of a port
- traffic offense
|